鐵路鮮活貨物運輸規則簡稱“鮮規”,用以規范鐵路運輸易腐貨物和活動物的技術標準、運輸條件和組織管理辦法的技術規則。
鐵路貨物運輸的法規的組成部分。承運人、托運人和收貨人都應遵守本規則的有關規定,F行《鮮規》,在總結中國鐵路數十年運輸易腐貨物和活動物的實踐經驗及科研成果的基礎上制定,于1994年公布實行。主要內容有:①托運人提交運輸的貨物,應符合規定的質量和包裝要求,遵守有關的政令限制,提出必要的證憑文件。易腐貨物的熱狀態應符合規定的承運溫度標準,正確標明容許運輸期限。②承運人應根據運輸合同調配合適的車輛、選擇適當的裝載方案,在不同季節依其熱狀態采取冷藏、保溫、防寒、加溫、通風等不同的運輸方法,做好冷藏車途中控溫、加濕、加冰摻鹽及禽畜車的供水等服務工作。成組裝運的機械保溫車應遵守分裝、分卸、控溫的限制。按規定運到限期將貨物交給收貨人。③活動物運輸,應交驗國家規定的檢疫證明,所派押送人員應遵守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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